2012年5月27日,广东工业大学政法学院副院长、广州市大同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理事长、总干事刘静林教授应我院邀请,在雁山校区法学院模拟法庭作了题目为“管理主义下政府购买服务在中国实践的思考”的学术报告。报告会由石大建副教授主持,社会学与社会工作专业师生一百多人到场聆听报告。
在报告中,刘静林教授谈及自己对于政府购买服务的真知灼见,深入浅出的分析了我国目前政府、企业与社会组织的三角关系现状、阐述了管理主义的起源以及发展、实践中的不足。刘教授通过讲解管理主义的国内外比较和政府购买社工服务的条件,分析了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的实践思考以及市场机制下的公开招投标存在的问题。刘静林教授指出,小而强的政府构建在于培养强有力的社会组织,社会组织有利于促进公民的使命感、责任感。有利于提高公民的文化素质水平,有利于社会与法制的完善。
最后,刘静林教授鼓励大家要努力学习社工知识与运用社工知识的能力。报告会在热烈的掌声中结束。
(崔健隆/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