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认真学习宣传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推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之际,11月27日下午,我学院理论学习中心组在田家炳教育书院425会议室开展“学习宣传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推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活动。学院党委委员、学院领导班子成员、分工会主席、院办主任和分团委书记参加了学习活动。
会上,学院党委何少禄书记就学院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情况作了汇报,并就《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结合习近平《关于〈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说明》作中心发言,对三中全会之后给法学、社会学和社会工作专业带来的机遇和挑战谈了个人体会。与会人员认真聆听,围绕《决定》进行了认真讨论。
何书记在汇报学院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情况时指出,学院目前已按照学校党委和学院制定的计划有条不紊地进行,征求意见和领导班子成员对照检查环节已基本完成,正准备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整改落实和建章立制正在推进,相关活动扎实开展。
在学习宣传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发言时,何书记指出,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是我国改革开放进入新的历史关头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会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必将对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全面发展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要求大家认真学习宣传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活动。
随后,他结合习近平《关于〈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说明》,对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的十一个重点问题作了全面解读。
最后,他认为,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强调“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吹响了国家法治建设的新号角,“法治中国”的提出,标志着我国的法治实践已迈入新征程。从党的十五大提出“依法治国,到现在提出“法治中国”,我国的政治文明迎来了进一步提升的重要契机,也给法学院带来了重要的机会,我们一定要牢牢抓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