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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贯彻“两会”精神,组织学习深化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实施意见

发布者:文佳慧发布时间:2015-05-18浏览次数:42

为进一步领会党中央“四个全面”战略思想,贯彻今年全国“两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广西代表团审议时讲话精神,我院在3月底组织学院中心组学习贯彻“两会”精神基础上,于5月15日组织全院教职工认真学习“两会”精神和《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文件精神。学习会由学院党委书记何少禄主持。

何书记首先组织大家学习“两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两会”上提出的“ 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内涵,还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广西代表团审议时讲话精神及一带一路等内容。

接着,重点学习了近日发布的《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何书记结合学院情况,对照文件指出的创新创业教育理念滞后,与专业教育结合不紧,与实践脱节;教师开展创新创业教育的意识和能力欠缺,教学方式方法单一,针对性实效性不强;实践平台短缺,指导帮扶不到位,创新创业教育体系亟待健全等,提醒老师们在教学中注意这些问题。对文件提出的九大主要任务和措施,如完善人才培养质量标准、创新人才培养机制、促进人才培养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紧密对接、促进人才培养由学科专业单一型向多学科融合型转变、健全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体系、改革教学方法和考核方式、强化创新创业实践等,何书记提出今后教学工作要往这些方面接轨。

通过学习,广大教职工对“两会”精神和对习近平总书记的有关讲话精神,特别是国家深化高校教育改革的精神有了深刻的了解。对法学院而言,全面依法治国给我们提供了极好的机遇。2015年学院在抓好常规的教学科研和管理工作的同时,要建设好四个“基地”,发挥好四个“基地”的作用,以我院获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立项为契机,把贯彻落实“两会”精神、深化高校教育改革与推进学院工作相结合,在各项工作中不断改革创新,将法学院建设得更快更好。

学习会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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